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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 LAW ARTICLE

第 7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經紀業經主管機關之許可,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後方得營業,並應於六個月內開始營業;逾期未開始營業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一次,其期限以三個月為限。

前項經紀業得視業務性質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分別組織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或其全國聯合會。

第一項經紀業於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後,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經紀業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超過一定金額者,得就超過部分以金融機構提供保證函擔保之。

前項應繳之營業保證金及繳存或提供擔保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經紀業除依第三項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外,並得向第二項全國聯合會申請增加金額繳存或以金融機構提供保證函擔保之。

第二項全國聯合會應訂立經紀業倫理規範,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PLAIN · 白話解讀

經紀業要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辦好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加入當地同業公會,才能開始營業。許可拿到後須在 6 個月內開業,逾期未開業會被廢止許可;有正當理由可申請展延一次,最多 3 個月。經紀業辦完登記後,要依規定繳營業保證金,超過一定金額的部分可用金融機構保證函代替。經紀業可選擇向全國聯合會額外加繳保證金或提供保證函擔保。全國聯合會也要訂倫理規範,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主管機關許可
  • 公司或商業登記
  • 加入當地同業公會
  • 6 個月內開業
  • 繳營業保證金
考點常考 6 個月開業期限與展延 3 個月、保證金可用保證函替代;陷阱:誤記展延 6 個月或誤以為可展延多次。
8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6 個年度,最近 114
經紀人 8 · 地政士 0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6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7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 看完整 7 題(含解析與答案)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7 條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7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5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7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7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經紀業應完成相關程序後方得營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14 年);「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那一項關於簽章之敘述錯誤?」(114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8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7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7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7 條共被引用 8 次,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8 次,跨 6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4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7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民國 114 年、112 年、110 年、108 年、102 年、101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8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7條?
點擊本頁底部「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可逐題練 8 題。做錯題目自動進 SM-2 間隔重複錯題集,到期跳出複習。申論題用 LandExam 自研 AI 評分依「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四維度給 0–25 分,附等第與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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