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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條
遺產及贈與稅法 · LAW ARTICLE
第 21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
1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跨
0
個年度,最近
101
年
經紀人
0
· 地政士
1
100
107
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0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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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21 條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完整條文請見本頁上方「條文全文」段落,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多與遺產及贈與稅法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搭配相關條文比對適用情境。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 1 題考古題中,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及具體案例事實判斷。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遺產及贈與稅法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1 條共被引用 1 次、地政士考試 1 次,最近一次出現於101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本條在民國 100-114 年共出現 1 題(低頻考點)。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
點擊本頁底部「線上練習引用本條的題目」可逐題練 1 題。做錯題目自動進 SM-2 間隔重複錯題集,到期跳出複習。申論題用 LandExam 自研 AI 評分依「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四維度給 0–25 分,附等第與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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