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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 LAW ARTICLE

第 26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因耕地租佃發生爭議時,應由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立者,應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處;不服調處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移送該管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應即迅予處理,並免收裁判費用。

前項爭議案件非經調解、調處,不得起訴;經調解、調處成立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給予書面證明。

PLAIN · 白話解讀

出租人和承租人因耕地租佃發生爭議時,要先由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立的,再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由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把案件移送該管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應從速處理並免收裁判費用。爭議案件沒有先經過調解、調處,不能直接起訴;而調解、調處成立的,由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發給書面證明。

  • 公所調解
  • 縣市調處
  • 不服移送司法且免裁判費
  • 非經調解調處不得起訴
考點「調解、調處、起訴」三階段強制前置程序與免裁判費是核心考點。
2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1 個年度,最近 110
經紀人 1 · 地政士 1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1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26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26 條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4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有關租佃爭議處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租佃委員會調解」(104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2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26 條共被引用 2 次,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1 次、地政士考試 1 次,跨 1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0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民國 104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2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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