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已經規定過地價的土地, 在所有權換手時, 要按土地漲了多少錢 (漲價總數額) 來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條文明定 3 種情形免徵: 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各級政府賣出或依法贈與的公有土地、以及受贈之私有土地。一般買賣或贈與要繳, 但繼承、政府處分公有地、私人受贈私有土地都免徵。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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