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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 LAW ARTICLE

第 27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土地使用分區內各種使用地,除依第三章規定辦理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者外,應在原使用分區範圍內申請變更編定。

前項使用分區內各種使用地之變更編定原則,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依使用分區內各種使用地變更編定原則表如附表三辦理。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由內政部定之。

1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0 個年度,最近 105
經紀人 0 · 地政士 1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0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27 條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條完整條文請見本頁上方「條文全文」段落,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多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搭配相關條文比對適用情境。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 1 題考古題中,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及具體案例事實判斷。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27 條共被引用 1 次、地政士考試 1 次,最近一次出現於105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本條在民國 100-114 年共出現 1 題(低頻考點)。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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