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稅率或稅額如左:
一、(刪除)
二、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招標人收受押標金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三、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四、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五、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印花稅稅率與稅額按照憑證種類分別規定。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貼花,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招標人收受押標金收據則是千分之一。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花。買賣動產契據則是定額制,每件稅額四元,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原本第一款已刪除,現行只剩四種課徵憑證。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