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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 · LAW ARTICLE

第 17 條

ARTICLE TEXT · 條文全文

條文全文

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之實施進度,應就其計畫地區範圍預計之發展趨勢及地方財力,訂定分區發展優先次序。第一期發展地區應於主要計畫發布實施後,最多二年完成細部計畫;並於細部計畫發布後,最多五年完成公共設施。其他地區應於第一期發展地區開始進行後,次第訂定細部計畫建設之。

未發布細部計畫地區,應限制其建築使用及變更地形。但主要計畫發布已逾二年以上,而能確定建築線或主要公共設施已照主要計畫興建完成者,得依有關建築法令之規定,由主管建築機關指定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

PLAIN · 白話解讀

都市計畫第 15 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實施進度,應依計畫地區預計發展趨勢及地方財力,訂定分區發展優先次序。第一期發展地區須於主要計畫發布實施後最多 2 年完成細部計畫;細部計畫發布後最多 5 年完成公共設施。其他地區於第一期發展地區開始後,依序訂定細部計畫並建設。未發布細部計畫地區原則應限制建築使用及變更地形;例外是主要計畫發布逾 2 年以上,且能確定建築線或主要公共設施已照主計畫興建完成者,得依建築法令由主管建築機關指定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

  • 實施進度依發展趨勢及地方財力訂定
  • 應訂定分區發展優先次序
  • 第一期發展地區主計畫發布後最多 2 年完成細部計畫
  • 細部計畫發布後最多 5 年完成公共設施
  • 其他地區於第一期開始後次第訂定細部計畫
  • 未發布細部計畫地區原則限制建築及變更地形
  • 主計畫發布逾 2 年且確定建築線得例外指定建築線核照
  • 主要公共設施依主計畫完成亦屬例外
考點考點在 2 年細部計畫、5 年公共設施與「逾 2 年」例外指定建築線;陷阱是把 2 年 / 5 年互換。
5
歷年考過次數 · 100–114 年
5 個年度,最近 114
經紀人 5 · 地政士 0
100107114
DATA · 歷年出題分布

15 屆考試中出現於 5 個年度

紅色為不動產經紀人、灰紅為地政士;空白柱代表該年未出現。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民國 100–114 年題庫。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PAST EXAMS · 歷年考題

都市計畫法 第 17 條歷年怎麼考?

以下是引用本條的代表題目(依年份倒序),每題標註考試類型、年份與科目。點擊題卡到 LandExam 看完整題目、選項與解析。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 都市計畫法 第 17 條

都市計畫法第17條的白話文意思是什麼?
完整白話解讀請見本頁上方「PLAIN · 白話解讀」段落,內含 8 點要件條列與考點 callout。 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 都市計畫法第17條為準(見本頁「條文全文」)。
都市計畫法第17條最常考什麼題型?
歷年考古題中本條典型題型如下:「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有關都市計畫之內容與實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14 年);「都市計畫地區於訂定分區發展優先次序後,第一期發展地區應於主要計畫發布實施後,多久期限完成細部計畫?並於細部計畫發布後,多…」(111 年)。出題重心常在條文要件辨析、與相關條文競合適用、以具體案例事實判斷適用結果。完整 5 題 + 詳解請見本頁「歷年考題」段落。
都市計畫法第17條跟哪些條文容易混淆?
本條在不動產考試中常與都市計畫法同章節條文一起出題。建議使用 LandExam 的「跨法規對照」hub page 查看本條的相關高頻條文。
都市計畫法第17條在不動產考試考過幾次?
根據 LandExam 對民國 100–114 年共 15 屆不動產考試的逐題比對統計,都市計畫法第 17 條共被引用 5 次,其中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5 次,跨 5 個年度,最近一次出現於114 年。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試題、LandExam 自研引擎逐題比對。
都市計畫法第17條在哪些年度考過?
民國 114 年、111 年、104 年、102 年、101 年 均有題目引用本條。每年考次的題型可能略有變化,完整 5 題逐題詳解請見本頁。
如何用 LandExam 練習都市計畫法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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