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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 2.0 住家/非住家/營業用三級稅率(113.7.1 上路)
房屋稅 · 跨法規對照
房屋稅 2.0 住家/非住家/營業用三級稅率(113.7.1 上路)
自住 1%/1.2%(最多 3 戶)→ 非自住 2%-4.8%(囤房)→ 包租代管/公益出租 1.2% → 營業用 3-5%。住辦混用按比例(最低 6 平方公尺認定)。
COMPARISON · 對照表
對照表
法規
條號
關鍵值
說明
房屋稅條例
§5
自住 1%/1.2%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全國 3 戶內:1.2%;單一自住:1%
房屋稅條例
§5
非自住 2-4.8%
113.7.1 起囤房稅 2.0:非自住住家用 2-4.8%(多屋族重稅)
房屋稅條例
§5
包租代管 1.2%
包租代管或符合住宅法之合宜住宅優惠稅率
房屋稅條例
§5
公益出租 1.2%
公益出租人優惠稅率
房屋稅條例
§5
營業用 3-5%
營業用、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稅率
房屋稅條例
§5
混用按比例
住辦混用按使用比例分別課徵;住家最低 6 平方公尺認定
常見誤考點
把「自住」與「非自住」差別當成「有沒有住人」;實際標準是「全國 3 戶以內 + 設籍 + 無出租營業」。多屋族稅率跳到 2-4.8%。
分類: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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