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試制度比較、報名期間、考試日期、放榜流程,到分數計算、各科權重、命題趨勢與 推薦準備時間表,一頁讀完不動產領域兩大國家考試。
不動產領域兩個最熱門的國家考試,雖然都涉及土地與建物,但主管機關、考試難度、 報考人數、就業方向都不同。以下是兩試的核心差異:
| 項目 | 不動產經紀人 | 地政士 |
|---|---|---|
| 正式名稱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地政士考試 |
| 主管法規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 地政士法 |
| 應試科目 | 5 科(含國文) | 5 科(含國文) |
| 題型 | 國文純申論式作文, 4 科專業申論+測驗混合式 | 全部申論式(國文純作文,4 科專業全申論) |
| 主要業務 | 仲介、代銷、簽約撮合 | 登記、稅務、申報代理 |
| 近年通過率 | 約 12〜18% | 約 8〜14% |
| 核心法律 | 民法、土地法、經紀法、估價 | 民法、土地法、土地登記、土地稅 |
| 就業方向 | 房仲、代銷公司、自營 | 地政士事務所、代書、自營 |
簡單講:經紀人偏「銷售面」、地政士偏「行政面」。但兩試考科有 60% 以上重疊 (民法、土地法、土地稅、土地登記都共通),許多考生會選擇同一年雙報, 以一份準備換兩張證照。
考選部每年約 11 月公告次年度的「考試期日計畫」。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屬於 「專技普考」,通常一年舉辦一次,時程大致如下(以歷年慣例為基準):
| 階段 | 不動產經紀人 | 地政士 |
|---|---|---|
| 線上報名 | 每年 8 月上中旬 (114:8/5–8/14;115:8/4–8/13) | 每年 2 月下旬至 3 月初 (114:2/25–3/6;115:2/24–3/5) |
| 考試日期 | 每年 11 月,實際應考 週六+週日 2 天 114 年:11/15(六)+11/16(日) 115 年:11/14(六)+11/15(日) | 每年 6 月,實際應考 週六+週日 2 天 114 年:6/7(六)+6/8(日) 115 年:6/6(六)+6/7(日) |
| 放榜日期 | 隔年 1〜2 月 (114 榜示日:115/2/2) | 同年 7 月底 (114 期日表預定:7/30;115 依考選部公告) |
| 領證 | 放榜後須具備 1 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條例 §14 I),始得請領經紀人證書 | 放榜後即可向縣市政府申請地政士證書,加入公會(地政士法 §33)後執業 |
專技普考兩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 §9、地政士考試規則 §12)採相同邏輯:
| 科目 | 內容 | 題型 | 權重 |
|---|---|---|---|
| 國文 | 作文、公文、測驗 | 申論+測驗 | 10% |
| 不動產經紀法規概要 | 經紀業管理條例、消保法、公平法 | 申論+測驗 | 22.5% |
| 土地法概要 | 土地法、平均地權、土地稅 | 申論+測驗 | 22.5% |
| 民法概要 | 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 | 申論+測驗 | 22.5% |
| 不動產估價概要 | 估價三法、估價技術規則 | 申論+測驗 | 22.5% |
| 科目 | 內容 | 題型 | 權重 |
|---|---|---|---|
| 國文 | 作文、公文、測驗 | 申論+測驗 | 10% |
|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 民法 + 信託法 | 申論+測驗 | 22.5% |
| 土地法規 | 土地法、平均地權、徵收條例、都計法 | 申論+測驗 | 22.5% |
| 土地登記實務 | 土地登記規則、各類登記態樣 | 申論+測驗 | 22.5% |
| 土地稅法規 | 土地稅法、房地合一、契稅、遺贈稅 | 申論+測驗 | 22.5% |
我們蒐集了民國 110〜114 年共 10 場考試的所有題目(每場約 50 題選擇 + 4 申論), 分析出以下高頻趨勢:
詳細分析與跨法規對照請見: 命題趨勢分析(近 5 年高頻考點)。
以「考前 6 個月開始準備」為基準的建議時程(每日讀書 2〜3 小時計)。 全職考生可壓縮為 3〜4 個月,在職備考可拉長至 9〜12 個月。
| 階段 | 時間 | 目標 | 建議內容 |
|---|---|---|---|
| ① 入門期 | 考前 6〜5 個月 | 建立法律地圖 | 看完一本綜合教科書,整理民法 + 土地法骨架 |
| ② 法條期 | 考前 5〜4 個月 | 逐條精讀 | 讀完所有應考法條,整理筆記與例題 |
| ③ 題庫期 | 考前 4〜2 個月 | 累積題感 | 近 5 年考古題輪做 2〜3 遍,記錯題本 |
| ④ 申論期 | 考前 2〜1 個月 | 練習寫作 | 每週 2〜3 題完整書寫,依 IRAC 結構 |
| ⑤ 衝刺期 | 考前 1 個月 | 反覆複習 | 錯題本 + 法條條號背誦 + 模擬考 |
| ⑥ 考前一週 | 考前 7 天 | 調整節奏 | 不再讀新東西,整理重點、調整作息 |